高速公路距離學校太近、噪音太大,導致師生心煩意亂,影響教學質量,永嘉縣上塘峙口中學為此將浙江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永嘉縣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原告峙口中學位于永嘉縣城東街道峙口村,諸永高速恰好通過學校的西南方路段。峙口中學的起訴狀稱,兩者最近處不足30米,且高速公路方面設置的隔音屏障過短,不能有效防護過往車輛噪音對峙口中學的危害。
2日,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峙口中學校長潘秀華。他說,他是2011年到峙口中學當校長的,一來就發現這里的噪音很大,“在校教師以前也跟校長反映過,但前幾任校長并沒有重視起來”。
據潘秀華介紹,峙口中學成立于上世紀70年代,諸永高速公路則是在2010年7月通車的,遠遠遲于學校的建設。自諸永高速公路通車以來,噪音污染對中學全體師生造成了嚴重危害。
對于這些危害,峙口中學在起訴狀中進行了詳細描述:“師生上課受超標噪音干擾,心煩意亂,注意力不集中,課堂教學效率低下。午休期間,教師根本無法在教工宿舍房間睡覺,導致下午上課精神疲倦?!?/span>
“尤其是重型大卡車經過的時候,聲音特別響,老師白天上課不得不提高音量;到了晚上,夜深人靜,這種聲音更大了?!迸诵闳A說。由于諸永高速公路的高分貝噪音影響,教工宿舍有24位教師夜晚無法入眠,這24位教師不得已每天回家睡覺,導致不必要的交通費用開支,每年約多支出交通費2000元。
潘秀華告訴記者,他從2012年開始2次向諸永高速方面反映情況,但對方沒有給出明確答復,后來他也向永嘉縣環保局反映,邀請環保局工作人員來學校測量噪音數值,“共測了3次,結果都顯示超過60分貝”。峙口中學的起訴狀顯示,經噪音儀器多次反復測量,諸永高速公路傳到原告教學樓宿舍樓的交通噪音高達60至80分貝之間。而國家規定文教區的噪音標準,白天低于55分貝、夜里低于45分貝。
峙口中學認為,被告諸永高速公路對原告學校的噪音污染防護設施沒有到位,這些年,噪音污染嚴重侵害了原告全體師生的課堂教學與休息,使原告教師不能住校睡眠,增加不必要的交通費用。因此,峙口中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合理期限內安裝加長靠近原告方向的高速公路段隔音屏障。
據悉,這個案子也是永嘉法院受理的首例噪聲污染責任糾紛案,法院將于本月26日開庭審理。